2013-12-12 17:32: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位于昌国路上的广汽博美4S店
王先生购车地淄博博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大众网淄博12月12日讯 近日,大众网就淄博丰田车自燃,博美4S店推诿救援一事进行了跟踪报道。昨日,车主王先生表示4S店已同意修车,并承诺对维修费用给予一定优惠。博美4S店则称,仅优惠5000余元的修车工时费,维修费用还需由车主自行承担。对此,淄博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车主可凭消防开具的火灾事故认定寻求法律援助。
今日上午,博美4S店客服专员赵娜致电大众网记者称,目前已与车主协商完毕,将尽快对车辆进行维修。对于日前僵持不下的维修费用一事,赵女士说:“车主既然同意在店内修车,这些问题肯定都已协商妥当。”
记者就此事向王先生求证得知,事情并没有协商妥当,目前只同意4S店拆检车辆并进行维修,“如果仅免去工时费,当初我就不会将车拖回博美4S店进行维修了。现在首先要做的是修车,具体花销的费用,还需另行协商。”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就双方不同的回应咨询了淄博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称,双方因车辆自燃问题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在协商过程中,4S店一再提出霸王条款或不合理约定,车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然消防部门已开具了火灾事故认定,车主就可以凭此认定提起诉讼。”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消防部门开具的火灾事故认定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即使4S店单方不予认可,车主仍然可以对其提起诉讼。“4S店如果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可以要求法院指定部门重新对车辆进行自燃鉴定。”该名工作人员解释。(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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