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建议市民减少户外运动

2016-11-18 15:57:00    作者:张琦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级预案;户外运动;黄色预警;天气;限产
[提要]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淄博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全市自11月17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职责,明确职责,抓紧实施。

淄博市气象局发布重污染黄色预警

  

截至目前,淄博市能见度为8.30km

  鲁中网淄博11月18日讯(记者 张琦)今日,记者从淄博市气象局获悉,根据市环境监控中心的监测数据以及与市气象台气象因素会商结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计未来96小时均在172-202之间。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淄博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全市自11月17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根据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电力企业限产或限排30%,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钢铁、焦化、矿山开采、化工、石化、造纸、工业锅炉、碳酸钙、粉磨站、水泥搅拌站等行业企业,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限产或限排30%;协同处置固废或危废的水泥、砖厂限产或限排30%,其他水泥、砖厂企业一律落实冬季错峰生产停产要求;建陶企业严格落实夜间禁止制粉和减半生产的措施要求;耐火材料、板簧、铸造、玻璃琉璃窑等行业企业改烧清洁能源,限产或限排30%,直燃煤企业停产;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确保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30%。

  建筑施工工地采取措施降低扬尘,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建筑、市政工程土石方作业等不能落实6个100%要求的,一律停工、停建;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

  建成区内禁行渣土运输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按Ⅲ级预案要求,增加国道、省道、外环道路和建成区内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禁止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强化督查工作。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呼吁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各区县立即同步启动各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步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本单位职责,明确职责,抓紧实施。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