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淄博2批次产品不合格

2016-11-18 10:40:00    作者:商萍萍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 合格产品 批次产品 不合格样品 水产
[提要]记者昨日获悉,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4月-6月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在食品流通环节对20大类2799批次的加工食品抽检后发现,不合格产品共43批次。其中,我市两家单位销售的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晚报讯 (记者商萍萍)记者昨日获悉,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今年4月-6月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在食品流通环节对20大类2799批次的加工食品抽检后发现,不合格产品共43批次。其中,我市两家单位销售的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本次抽检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水果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茶叶焙烤咖啡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蛋制品、方便食品、坚果炒货、乳制品、调味品等共20大类2799批次的加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在4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我市2批次产品上黑榜。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抽检不合格样品分别属于水产制品和酒类。其中,标称北海市尊极龙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淄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黄花鱼检出苯甲酸含量超标;标称长春市金马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淄川将军路靖煊超市销售的赤霞珠原汁葡萄酒中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部门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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