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09:45: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10月27日讯 10月26日至27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提出,淄博要建地下管廊,城镇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和新建道路,应当根据功能需求,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或者为地下综合管廊预留规划空间。由此可见,这部法规实施后,建设地下管廊就会提上日程。作为城市里隐形的“生命通道”,地下管廊是一个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拉动经济增长、改变城市面貌、保障城市安全、惠及百姓民生的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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