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检察院公布8起案情 涉及诈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罪行

2016-10-28 09:33:00    作者:丁稳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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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案件,涉及诈骗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强迫交易罪等罪行。

  鲁中网淄博10月27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案件,涉及诈骗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强迫交易罪等罪行。

  近日,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杲振江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告人杲振江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伟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告人刘伟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岩涉嫌盗窃、抢劫罪一案,被告人石岩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文明、李续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告人赵文明一审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续一审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近日,张店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对被告人高喜长提起公诉;张店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对被告人周夕华提起公诉;张店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对被告人黄斌、赵书广提起公诉;张店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对被告人刘先臣、邢宏涛、张友江提起公诉。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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