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工商局发布7月份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交通工具类“投诉榜”第一
晚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徐海峰)汽车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商家不按约定维修;家用电器的能效、外观、耗电量等标注与实际不符;家居用品商家拖延发货、安装和维修……昨日,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了7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数据显示,交通工具为本月商品类投诉热点,列商品类投诉量第一。
7月份,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3574件,同比下降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49.9万元。在商品类投诉中,交通工具类投诉5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0.17%,成为投诉的“热点问题”。其中,汽车及零部件类投诉48件,占交通工具类投诉的88.89%。
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汽车质量方面主要涉及的问题除反映发动机、变速器、刹车系统等汽车核心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外,汽车轮胎等相关投诉增多。还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等问题;将返修或重新喷漆的汽车当作新车销售。售后服务方面主要涉及的问题为,商家拒绝或拖延履行“三包”义务;服务承诺不兑现;更换零配件时间长;屡修不好等。
另外,7月份家用电器类投诉也呈上升趋势,共受理此类投诉26件,其中,空调产品类的投诉占较大比重。消费者投诉量最多的仍为商品的质量,主要问题有,电视机出现黑屏、花屏等现象;电冰箱制冷效果差、噪音大、压缩机故障;空调不制冷以及压缩机、室内机噪音过大等相关质量问题时,商家和厂家互相推卸责任。另外,商家违背承诺在安装时收费、维修质量差、乱收费等安装和售后服务问题也是消费者反映的主要方面。
针对家用电器的消费,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家用电器时,尽量购买信誉较好、品牌知名度高、质量过硬的家电,谨慎购买无相关资质的商家到村里或社区内销售的家电;二是在安装和维修时,消费者要准确了解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安排专人认真观察维修过程,避免一些不良商家将零部件“偷梁换柱”;三是对于一些商家或售后故意拖延维修时间的行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免错过“三包期”;四是注意保留购买发票、单据以及维修记录、更换记录,以便维权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