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盘有望2018年底前完成处置

2016-08-05 15:20:00    作者:刘文思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知 烂尾楼 开发企业 处置方案 逾期交房
[提要]商品房交付不合规的问题也在整治范围内,包括开发企业将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商品房强制交房;开发企业逾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未应收尽收。《通知》要求,未进行房产预测绘、提供拟售商品房精确位置和面积的,不予受理预售许可。因未达到交付条件逾期交房的,开发企业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原标题:我省开始治理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

  烂尾楼盘有望2018年底前完成处置

  晨报淄博8月4日讯(记者 刘文思 报道)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将加快治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不规范、房屋交易监管不到位、房屋交付不合规和烂尾楼盘难处置等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任务。

  此次将重点治理房屋交易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包括开发企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违规售房;开发企业非法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一房多卖、面积缩水、已抵押或冻结房产违规出售;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在空白;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脱离监管,中介非法监管和挪用交易资金。

  商品房交付不合规的问题也在整治范围内,包括开发企业将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商品房强制交房;开发企业逾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未应收尽收。

  《通知》要求,未进行房产预测绘、提供拟售商品房精确位置和面积的,不予受理预售许可。在房屋交付上,《通知》明确,凡未足额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因未达到交付条件逾期交房的,开发企业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此外,烂尾楼盘难处置问题也在此次治理范围之内。《通知》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理性务实、积极稳妥的原则,逐个楼盘研究拟订处置方案。对于挪用预售资金造成的烂尾项目,可敦促开发企业筹措资金,恢复项目建设;对于企业自身无力实施的项目,可协调其他有实力的开发企业接盘,尽快复工并达到竣工交付条件;对于债权债务复杂、难以协调接盘的项目,可借鉴三联彩石山庄项目的处理模式,按“购房者债权优先受偿”的原则,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保护购房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了解到,对要求具体明确,短期能够解决的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2016年底前全部治理到位;对治理难度大、短期不能解决的,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任务。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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