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区副处级干部禚元荣涉嫌受贿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6-06-15 16:46: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今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5月30日,淄博市纪委对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副处级干部禚元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禚元荣涉嫌受贿犯罪,被淄博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张店区党代表资格,按相关程序依法罢免其张店区人大代表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大众网淄博6月15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5月30日,淄博市纪委对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副处级干部禚元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禚元荣涉嫌受贿犯罪,被淄博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张店区党代表资格,按相关程序依法罢免其张店区人大代表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禚元荣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交代和拒不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验收管理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银行卡及现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禚元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张店区党代表资格,按相关程序依法罢免其张店区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以案释纪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副处级干部禚元荣严重违纪问题由淄博市纪委立案审查。该案中,禚元荣在淄博市纪委初核期间,不如实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在立案审查时,经调查组同志多次进行谈话教育后,仍然拒不交代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属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对于对抗组织审查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禚元荣不如实交代和拒不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属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禚元荣在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不如实报告其家庭房产情况,对所持有股票情况未报告,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以上纪律处分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禚元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