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12:50: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1月2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吴小墨)10月27日,市民黄某某急匆匆来到周村交警大队处理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工作人员一查,惊讶的发现黄某某所持有的A2的驾驶证竟然被记了27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黄某某驾驶证被记了27分之多?
10月26日上午,黄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黑白色劲力牌轻便二轮摩托车,顺正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正阳路新建路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例行检查,黄某某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后经查询,黄某某持有A2型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并且黄某某驾驶的黑白色劲力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未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黄某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黄某某驾证合并被记27分,需要重新到市级部门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并且A2驾驶证被降级。黄某某后悔不已。
周村交警提示,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若持有汽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一次性将被记12分,并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同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未悬挂号牌上路驾证将被记12分。若驾驶证被记超过24分,需重新到市级部门进行科目一和三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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