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刘先伟任卫生计生局局长

2016-08-19 15:56: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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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8月17日上午,临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刚、副主任朱锦锋分别主持会议,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守南、刘素梅、朱永为、王克林出席会议。

  大众网淄博8月19日讯(记者 丁稳)8月17日上午,临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刚、副主任朱锦锋分别主持会议,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守南、刘素梅、朱永为、王克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淄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贾学良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区政府《关于全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全区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附:临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刘先伟同志为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命:

  边洪镇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刘玲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

  王云波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庭长。

  王国明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尹兵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边国庆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副庭长。

  刘彩凤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李延江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晔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英斌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张仲华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张凌燕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志红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武光磊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郭宗威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副庭长。

  常西刚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免去:

  张连刚同志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齐陵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边洪镇同志的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玲同志的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云波同志的临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建民同志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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