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惩治五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273家企业单位被取缔

2016-08-17 14:58:00    作者:张琦 孙璐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惩治;取缔
[提要]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自年初淄博市开展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共排查企业单位20174家(个),整治各类非法企业单位625家(个),其中依法取缔关闭非法企业单位273家(个)。

    鲁中网淄博8月17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孙璐)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自年初淄博市开展安全生产“五打”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共排查企业单位20174家(个),整治各类非法企业单位625家(个),其中依法取缔关闭非法企业单位273家(个)。 

  据了解,此次“五打”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全市化工、矿山、冶金建材、涉氨涉尘、民爆等非法生产企业,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燃气等非法经营、存储单位,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居等重点区域非法建工程,危险物品运输车、大型客货车、校车等非法运输等五类非法行为。行动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以相关资质、证照、手续为切入点,强化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等企业单位,铁腕惩治五类非法行为,坚决取缔关闭五类非法企业单位,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纵深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即日起,淄博市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运输等行为而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9号)规定:“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与此同时,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淄博市安委会办公室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社会共治。举报电话:12350,举报电子邮箱:zbawh12350@163.com。对于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最高3万元奖励,并按照一律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责任追究“四个一律”要求处理非法企业单位。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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