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吕在模案在淄博一审开庭

2016-08-17 13:28: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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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8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吕在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8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吕在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被告人吕在模进行质证。
 
参与庭审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吕在模的亲属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庭审。 

    大众网淄博817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获悉,816日至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吕在模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在模利用其担任烟台市福山区区长、区委书记、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山东省商务厅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8.600931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在模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商务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7.50377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在模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商务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900万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事了相关证据,吕在模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吕在模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吕在模的亲属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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