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莫名"报案通知函"要求还款?张店警方:此类诈骗须警惕

2016-08-12 15:55:00    作者:王镇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张店;诈骗
[提要]莫名收到“公安报案通知函”,称在某银行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近两万元,市民王某有点“摸不着头脑”,以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窃取,差点上当受骗。张店警方提醒,市民须警惕此类诈骗,提高辨别能力。

  鲁中网淄博8月12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付晓东 赵娜)莫名收到“公安报案通知函”,称在某银行办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近两万元,市民王某有点“摸不着头脑”,以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窃取,差点上当受骗。张店警方提醒,市民须警惕此类诈骗,提高辨别能力。

  8月10日,张店市民王某到张店公安分局湖田派出所报案,称其收到一封来自公安机关的报案通知函,该函表明王某在某银行办理的信用卡己形成恶意透支,要求其在送达起三日内偿清银行卡下全部欠款18000余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封莫名的通知函吓坏了王某,由于该函加盖的银行信用卡中心催收专用印章不像是假的,王某开始怀疑是否自己的个人信息遭泄露,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然后被盗刷。

  王某思前想后,便拨通了通知函上提供的电话,对方要求王某赶紧将欠款偿清,并提供了一个陌生的银行账号,账户名也并非自己的姓名,这引起王某的质疑,自己从来没有在这家银行办过信用卡,对方提供的账户也并非自己的姓名,更说不上透支近两万元。王某一时束手无策,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王某这是一种以邮寄挂号信方式进行的诈骗活动,不法分子瞄准防范意识不强的中年人,由于“通知函”中印有关于涉嫌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条款,还加盖了银行信用卡催收专用印章,增强了“真实性”,又借助公安执法部门威慑力,容易使人因恐惧慌了手脚,最终上当受骗。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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