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再启动 入选项目可获5万资助金

2016-08-05 15:10:00    作者:马斌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社会组织 创投 资助金 项目周期 社会管理
[提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近日,淄博市民政局公布《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每个入选项目有5万元资助资金,但是已有其它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淄博市2016年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已经于近日出台,凡2014年7月1日前在淄博市民政局登记成立,2014年度和2015年度年检合格的淄博市管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晨报淄博8月4日讯(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徐业东 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近日,淄博市民政局公布《2016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每个入选项目有5万元资助资金,但是已有其它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公益创投是指公益领域内的创业投资活动,而本次活动由社会组织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范围,自主创意设计公益服务项目,通过筛选评审并实施的项目可获得政府一定额度资金扶持。2014年,淄博市举行了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按照要求,参加公益创投的项目,应面向基层社区并符合公益金使用范围,项目经费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所需。

  其中,社区公益、家庭公益、助老扶老、青少年公益、妇女儿童公益、助残公益、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及其它等八大类公益服务项目均可参与。公益创投主体为在淄博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经民政部门评估并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设计的公益创投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意义;服务指向明确,实施后特定人群在精神和物质需求方面有明显受益且满意度较高。

  入选项目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入选项目实施机构。

  根据安排,此次公益创投活动,分为项目征集(8月1日至8月19日)、项目评审(8月19日至8月28日)、项目实施(8月底至9月底)、项目总结(9月至10月)等四个阶段。有创投意向的社会组织,可登录“淄博社会组织网站”(http://www.zbnpo.gov.cn)“通知公告”栏目相关网页,下载填报《淄博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必须于8月19日前报送淄博齐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33)2111588进行咨询。

  此外,《淄博市2016年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已经于近日出台,凡2014年7月1日前在淄博市民政局登记成立,2014年度和2015年度年检合格的淄博市管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以上两项内容具体方案,详见本报今日08版、09版)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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