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冒用轿车号牌 被罚款2200元记15分

2016-08-03 18:30:00    作者:孙剑 李俊婷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货车;车牌号;罚款
[提要]7月31日11时30分许,周村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求助,在周村区解放军第148医院院内有一辆悬挂鲁C278**号的雪佛兰小型汽车,停在路中间,后面的车无法正常通过,希望交警能帮助他通知车主,将车开走。

    大众网淄博83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李俊婷)7311130分许,周村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求助,在周村区解放军第148医院院内有一辆悬挂鲁C278**号的雪佛兰小型汽车,停在路中间,后面的车无法正常通过,希望交警能帮助他通知车主,将车开走。

  大队指挥中心为通知车主将车开走,对该号牌进行查询时,发现该车的号牌与车型不相符合,该车悬挂的鲁C278**号牌原是一辆昌河牌的微型货车,现在已经注销,而这辆车是一辆雪佛兰小型汽车,该车是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大队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协警对其进行查纠。

  随即,接到指令的二中队民警、协警赶到周村区解放军第148人民医院,当民警将对其进行拖车时,该车驾驶员李某出现在了交警面前。李某对民警进行了交代,当时他驾驶这辆机动车顺站北路由东往西行驶至148医院,将车停在148医院院内。他驾驶的这辆雪佛兰小型汽车原已经落户,原号牌是浙CQ0B**,车主是他朋友的,车辆只年检至20157月份。而他套用的鲁C278**号是他一个朋友从停车场给他找的,因为他认为原车牌是浙江的号牌不好看,就将鲁C278**套用到了这辆车上。李某系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且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技术检验。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李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鲁C278**号牌被予以收缴的处罚;因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李某因驾证被记15分,需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并重新进行科目一的考试。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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