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乱放隐患多 这些地方违章停车现象严重

2016-08-01 16:20:00    作者: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乱停放;现象;严重
[提要]近期,淄博启动“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其中对车辆乱停乱放开展了专项整治,目前成效初显,然而在张店城区部分路段,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仍较为突出。

   原标题:机动车乱停乱放安全隐患多

  快来看看,这几个地方违章停车现象严重

  晨报讯(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王玲 翟菲 报道) 近期,淄博启动“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其中对车辆乱停乱放开展了专项整治,目前成效初显,然而在张店城区部分路段,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仍较为突出。

  7月29日下午,记者先后来到张店城区部分路段,对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实地探访,并结合交警指挥中心监控摄像头,通过媒体对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

  在张店王舍路农贸市场门前,多辆机动车停放在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行经此处的电动车不得不绕过违停车辆,驶入路中央机动车道通行;同样的情景也出现在了张店杏园路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门前路段。在西五路市府三宿舍门前路段,卖菜的摊点占道经营摆在人行道上,而汽车、摩托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过往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只能与机动车抢道。

  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临时停车有明文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山东省按规定处100元罚款;在明确设有禁止停车路段停放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山东省按规定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你的车辆财产安全,为了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放车辆。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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