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16:18: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原标题:微信连转三天赠门票 商家提前爽约引不满
律师认为商家应履行承诺
晨报淄博7月31日讯(记者 张培 报道)今天淄川的张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大约一周前,他和朋友转发了一条微信广告。对方声称连转三天,可获赠一张25元的水上乐园门票。广告宣称活动截止到今天,但张先生和孩子前来游玩时,却被告知在前一天活动就已结束。对此,有律师认为,商家为了自身的营销形象,应履行广告上的承诺,否则将存在过错。
今天中午,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领着孩子到张店区昌国路的“水之都水上游乐园”游玩,谁知道竟生了一肚子气。据介绍,7月中旬,张先生收到朋友发来的微信“水之都 水上室内大型游乐园3000平方,惊喜来临,凡是把这条消息连续转发三天,可获得25元门票一张,活动截止到7月31日。”张先生称,当时他立即转发了这条微信,同时拨打微信上的电话询问这则消息是否真实有效,得到了商家肯定的回答。接下来的两天,张先生都转发并告知亲友参与活动。经他宣传,他的朋友也参与进来。今天正好是活动截止的最后一天,他带着孩子赶到这家水上游乐园,却发现转发的用户根本领不到门票,进入须自己买票。
当他质问游乐园的工作人员时,对方回答该活动已提前一天结束了。张先生对此表示非常不满,认为商家不讲信用。
随后,记者查看了张先生的微信朋友圈,证实了他所述属实。记者与该商家电话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活动本来是正常举行,今天老板突然要求停止,搞得他们也很被动。“今天来了不少人,老板不同意赠票,我们也没办法。”该工作人员说,他们的游乐园是7月才开业,平时的门票是25元一张。
对此,山东润谱律师事务所苏建华律师认为,商家既然要求用户转发信息广告,就应当按照信息上表述的内容执行,否则将存在过错,为了商家的经营信誉和形象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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