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结伙盗窃 高青大集上偷走老汉6万彩礼钱

2016-07-15 08:56:00    作者:王镇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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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15年7月31日,高青县花沟镇村民赵某向高青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骑电动三轮车花沟龙桑赶大集时,放在车后斗内的皮包被盗,包内存放现金约60070元、滑盖手机一部及身份证一张。赵某向民警哭诉道,6万块钱是女儿结婚的彩礼钱,本准备去银行存钱,一时疏忽大意,买桃子时把皮包放在车后斗内没拿,结果就被偷了。

犯罪嫌疑人姚某辨认作案现场

  大众网淄博7月15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高高棠)2015年7月31日,高青县花沟镇村民赵某向高青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骑电动三轮车花沟龙桑赶大集时,放在车后斗内的皮包被盗,包内存放现金约60070元、滑盖手机一部及身份证一张。赵某向民警哭诉道,6万块钱是女儿结婚的彩礼钱,本准备去银行存钱,一时疏忽大意,买桃子时把皮包放在车后斗内没拿,结果就被偷了。

  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侦查员安慰过赵某后,通过调查发现,驾驶两辆二轮摩托车的四名男子形迹非常可疑。虽然监控画面中嫌疑人的相貌清晰,但侦查员通过周边区县公安机关协查等方式寻找嫌疑人,仍难以确定四名嫌疑人身份。

  发案近一年来,每当周边区县公安机关破获类案件,侦查员便及时与当地办案民警联系,拿案发时的录像截图让办案民警辨认。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4月23日,邹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邹平县青阳大集上,抓获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姚某。这一次,侦查员再次把截图发给邹平警方,经办案民警辨认,截图中的一名男子与其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十分相像,作案手法也很相同,但姚某因患有乙肝,已被邹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做好大量讯问前的准备工作后,侦查员决定与姚某正面接触。5月10日,犯罪嫌疑人姚某被传讯到邹平县公安局,在铁证面前,姚某选择了坦白交代。经讯问,姚某对伙同张某、应某、勇子驾驶摩托车窜至高青县花沟镇龙桑大集盗窃6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被章丘市公安局明水第二派出所民警抓获,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坦白交代了整个犯罪过程,与姚某供述相吻合。据张某交代,自己从小叛逆,随母亲改嫁后更不愿受到新家庭的管束,自2004年开始因盗窃多次被判刑。2014年,张某再次因盗窃入狱,在监狱中结识姚某。两人是章丘老乡,作案手法相似,有很多的共同话题。二人被刑满释放后,非但没有悔过,反而重操起旧业。

  2015年7月31日,两人骑摩托来到花沟龙桑大集上,恰巧碰到来此盗窃的应某和勇子,于是临时起意,准备结伙作案。张某骑着摩托车带着勇子,姚某带着应某骑摩托车紧随其后。在瞅准作案目标赵某后,他们偷走了赵某后车斗的皮包。随后,四人平分钱财后,各自离去。审讯过程中,张某对再次盗窃后悔不已,称自己已是“四进宫”,再也不敢盗窃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现正在全力追捕中。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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