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淄博调研乡村旅游

2016-07-14 20:12: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省人大;调研;乡村旅游
[提要]7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卢得志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淄博市就《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及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大众网淄博7月14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巨荣俊 张灿)7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卢得志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淄博市就《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及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淄博市领导周连华、王顶岐、王树槐,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秉敏陪同相关活动。

  在淄期间,立法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淄博市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淄博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工作汇报,淄博市旅游局、部分区县旅游局、旅行社负责人以及旅游经营者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随后,调研组先后到淄川区太河镇梦泉村、上端士村、潭溪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以及昆仑镇牛记庵村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

  调研组对淄博市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思路清晰,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在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上提质增效,积极组织实施亮点带动工程,乡村旅游发展典型层出不穷,形成了“连片率先发展、以点带片、以片带面”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取得明显成效,淄博市乡村旅游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

  调研组强调,下一步淄博市要结合区域特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全面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做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长远规划来。要做好乡村旅游和大旅游的统筹安排,注重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提升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水平。

  调研组指出,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充分吸收和借鉴,进一步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为我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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