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临淄检察院公布9起案情 涉及受贿等罪行

2016-06-14 13:54:00    作者:孙艳芹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检察院 被告人 并处罚金 有期徒刑 提起公诉
[提要](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检察部门获悉,淄川区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近日公布9起案情,涉及受贿、职务侵占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行。日前,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皓、王建涉嫌盗窃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皓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检察部门获悉,淄川区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近日公布9起案情,涉及受贿、职务侵占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行。

  日前,由淄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振民涉嫌受贿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振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由淄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齐玉建涉嫌受贿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齐玉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由淄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侯立新涉嫌受贿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侯立新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由淄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朱凤霞涉嫌受贿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朱凤霞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日前,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皓、王建涉嫌盗窃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皓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王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牟东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牟东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凯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周凯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新永涉嫌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顾新永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满松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满松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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