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分九路督查空气质量 企业环境不达标一律停产治理

2016-06-13 15:13: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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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6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强化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停产”等“九个一律”。从今日起至19日,由市委督查组、市政府督查组以及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组成的9个督查组,分赴除沂源县、高青县之外的区县督查落实情况。

  晚报讯 (记者袁一军 孔晓文)6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强化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停产”等“九个一律”。从今日起至19日,由市委督查组、市政府督查组以及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组成的9个督查组,分赴除沂源县、高青县之外的区县督查落实情况。

  根据要求,各督查组要按照每点(企业)必到的原则,到各项整治任务涉及的企业、整治点逐一实地督查。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写出督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3个部分,其中工作建议要针对环保工作、行政问责、刑责治污分别提出建议。市环保局负责对小组材料进行汇总,形成总体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6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说,我市已被列为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城市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国家和省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同时落实好传输通道城市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要求,我市提出了“九个一律”:强化燃煤电厂的环境管理,不能达标的一律依法停产;强化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的环境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依法停工;强化建陶企业环境管理,一律减半生产并落实停电措施;加强石灰石矿山开采、碳酸钙生产、水泥粉磨站等企业的环境管理,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所有熔块、砖瓦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加强耐火材料企业的环境管理,未使用天然气或集中煤制气、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加强对铸造企业的环境管理,没有改用电炉的一律依法停产治理;加强对粉性物料加工、储存企业的环境管理,未蓬盖或未全部蓬盖的一律依法实施停产;加强对焦化和玻璃制品企业的环境管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

  “九个一律”开始执行以来,各区县每天都有党政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夜查,督促企业做好夜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工作,督导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工作。市领导带队每周抽查值班及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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