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15:42:0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按照深圳交警8月31日最新出台“冲绿灯”的认定细则,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机动车仍强行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交通违法;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300元罚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年内有前款行为3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新华社深圳9月19日专电(记者毛思倩)在经过前期约半个月的宣传和警告期后,深圳9月18日正式对“冲绿灯”交通违法开始处罚,首日共开出105张罚单。
据深圳交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冲绿灯”交通违法行为指的是机动车在前方路口发生交通阻塞时,虽然遇交通信号绿灯,但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在18日首日执法当天,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了95个整治点,从7时30分至19时30分在全市开展“冲绿灯02”违法专项整治行动。8时20分,粤B5SSX9白色铃木小车在深圳南坪快速留仙大道路口信号灯变绿后,没有观察前方路口已经出现拥堵情况,起步进入路口。这是深圳交警开出的首张“冲绿灯”违法处罚单。据统计,全天共查处105宗“冲绿灯”违法,每张罚单罚款300元,一年内第三次起将罚款500元。
深圳交警表示,在“冲绿灯”执法的同时会进一步加强对后方车辆乱鸣喇叭的管理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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