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条例月底听证

2013-10-09 14:41: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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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根据省人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日发布的公告,本月30日《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将进行网上立法听证。本次立法听证全程采用网络交流方式进行,拟通过报名或邀请,面向全省确定8至10名陈述人。听证将主要围绕条例中对供热体制调整和规范、居民免费停热、采暖期室温应达18℃是否符合实际、热计量收费标准等四个方面进行。

  据悉,《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网上立法听证的具体内容包括:第十五条对供热体制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该规定是否合理可行;第十九条明确了用户停止用热的免费原则和受理程序,该规定是否便民惠民;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正常条件下,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暖温度不得低于18℃,该规定是否符合实际,如何增强可操作性;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用热计量收费的计算方式,该方式是否科学合理,应如何完善。

  此次网上听证拟通过报名或邀请,确定8至10名陈述人。公告明确,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省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名参加陈述。

  报名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请于10月10日至10月20日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31-86082452;传真:0531-86098762;电子邮件:fagongwei@126.com,sdrdfgw@126.com。

  拟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时应提供对听证内容的主要意见,表明所持观点;还应提供本人或本机关、本单位代表的姓名、性别、专业或职业背景、居住地址、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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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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