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专题述廉"筑牢廉洁底线

2013-10-17 14:58:00    作者:   来源:淄博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请问区建筑工程管理处于泉主任,作为住建局关键岗位负责人,你在与建筑企业打交道中,有没有遇到企业老板给你送‘红包’问题?你是怎样处理的?在跟企业老板打交道时,你是怎样把握廉洁底线的?”这是淄川区日前召开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大会上刘芳委员向述廉对象提出的问题。述廉大会上,30名纪委委员“热辣”的问题不时让述廉对象们“脸红心跳”。

  今年淄川区创新述廉思路,延伸述廉范围,在组织26名镇(街道)、部门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专题述廉”的同时,还组织区卫生局、区住建局2个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共17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专题述廉”,对领导干部全面“体检”、全身“扫描”,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亮收入晒家底 

  述廉报告见真章

  “2012年1至7月,我局三公经费为85307元,今年1至7月,“三公”经费为63387元,同比下降25.67%,没有公款旅游,或以学习、考察为名,违反规定用公款消费现象。”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局长牛少健在述廉中向纪委委员晒出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是述廉13项内容中的一小项。淄川区纪委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撰写述廉报告时,必须做到六个具体:即要具体到自身廉洁从政情况,家庭收入、房产、投资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情况,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个人及单位公务用车情况,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对述廉报告的审核,实行五个不通过,即:定位不准不通过、主题不明不通过、内容不全不通过、问题不准不通过、整改措施不具体不通过。审核中,今年43名述廉对象的述廉报告均被退回过,其中退回最多的达7次。

  照镜子正衣冠 

  民主监督范围广

  淄川区纪委在今年“专题述廉”征求意见过程中,除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填写《征求意见表》外,还要求述廉对象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廉。同时,还通过个别谈话、走访了解、调查核实以及查看资料等形式征求对述廉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召开述廉会议时,扩大了民主监督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代表到会旁听,同时由区电视台对述廉过程全程录像,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洗洗澡排排毒 

  结果运用实打实

  淄川区纪委要求,述廉会之后,述廉对象除了提交整改报告,对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评议结果还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总体评价较差的给予警示诫勉、警示提醒等处理。

  “今年的‘专题述廉’工作,我们在述廉对象的确定、征求意见的形式、民主监督的范围、询问质询的力度、评议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进行了大胆创新。综合各方面的反映看,效果很好。”淄川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孙兆兴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颖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