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 14:09: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赵瑞雪)昨日记者自市农业局获悉,入围第四届淄博乡村之星的30位候选人进入公示阶段。这也是《淄博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后的首次评选,与往届评选不同的是,《办法》对淄博乡村之星的奖励大大提高,本届公示期满后,入选的30位淄博乡村之星,在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将获800元津贴。
淄博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0名,管理期限为4年。
淄博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区县农业局(委、办)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负责推荐本区县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已入选齐鲁首席技师、齐鲁乡村之星、齐鲁和谐使者、淄博市首席技师、淄博和谐使者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员不再参与淄博乡村之星选拔。
淄博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800元。津贴每年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一次,管理期满足额发放,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期内获得齐鲁乡村之星称号的,按齐鲁乡村之星相关标准享受省政府津贴,不再享受市级津贴。淄博乡村之星纳入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库,我市每年组织部分淄博乡村之星参加市情考察、咨询等活动。同时,我市也加大对淄博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淄博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淄博乡村之星重点支持。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