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 10:49: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11月18日讯(记者 张培)近来,淄博高新区一小区的物业在小区内道路两侧安装了隔离桩,使业主无法将车停到地上。同时,物业贴出通知,要求业主交费使用地下停车位,此举立即引起了业主不满。记者从该小区物业了解到,此举是避免乱停车阻碍消防通道,才禁止地上停车。
今天上午,淄博陶瓷创新园北区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只要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业主可以把车停在楼前空地上。然而,近一段时间,物业找人对小区进行了改造,在小区内通道两侧安装了很多隔离桩,为的是挡住私家车,不让业主把车停在地上。后来,他向物业反映,但未得到回应。
11:30许,记者在该小区看到,道路两侧的隔离桩设置得比较密。一辆轿车驶入小区,径直开进了地下停车场。“一年要交5000元,太贵了。”业主王先生介绍,他的车都停在小区外的马路边,因为物业要求业主交钱才能使用地下停车位,他对此不同意。随后,管理该小区的成远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小区的地上是可以停车的,但后来有不少业主投诉,认为地上乱停车阻碍消防通道,安全隐患较大。物业便与开发商协商对小区进行治理,后来拿出处理办法,禁止地上停车,要求业主使用地下停车位。
至于地下停车位收费,是开发商的决定,与物业无关。另外,业主每年需交5000元停车管理费的说法不属实。该小区的开发商淄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产部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该小区未售出的地下停车位是属于该公司的产权,如果业主想使用,必须交纳相应费用。以前有一段时间,地下车位供业主免费使用,最后的电费都是由该公司承担的。
记者注意到,物业张贴的停车收费价目表中标注着: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每月共计100元,按季度交纳为每月120元,按月交纳为每月235元。对此,山东润普律师事务所苏建华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就应当配备相应停车位,供业主无偿使用,如超出规划车位,可以采取有偿使用方式。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双方与业主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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