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17:43:00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鲁中网淄博11月11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杨卉姿 李露)欠下高额债务,索性自导自演骗取银行贷款来“堵窟窿”。债务到期无力偿还,东躲西藏仍难逃法网追踪。近日,张店警方依法对涉嫌骗取贷款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执行逮捕。
骗取银行200万元贷款后“人间蒸发”
2016年9月,张店警方接到报案称,淄博某经贸公司负责人汪某虚构事实,编造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200万元贷款后“人间蒸发”。
侦查中,民警发现该经贸公司负责人汪某在贷款之前已有多笔个人借款,早已负债累累。2015年6月,汪某以其实际控制的经贸公司和设备技术服务公司为购销双方,自导自演,编造虚假的购销合同、提供虚假工人工资表等公司贷款资料与银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在骗取银行200万元贷款后,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在贷款到期无力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后逃逸。
盲目憧憬公司发展 个人负债累累
汪某是两家公司的老板,看上去光鲜,实际上公司经营状况极差,常常亏损,入不敷出。但汪某却认为公司具有极大发展前景,仍然固执己见。由于常年亏损,汪某的公司只能靠向亲朋好友借钱维持。
然而,公司效益一直不见起色,亲朋好友的催款让他坐立不安,无奈之下只好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这个过程中,汪某突然想到银行的利息相对较低,且还款期限较长,于是开始打银行的主意,着手准备银行贷款。
贷款程序繁多 瞒天过海有“妙招”
想要从银行贷出款,公司起码要有良好的经营状况。于是汪某便以自己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为幌子,以经贸公司从设备技术服务公司购进蒸汽锅炉和钢板的名义,编造购销合同,同时编造虚假的工人工资表等提供给银行,谎称拥有各种项目、订单,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盈利空间巨大……
款项到账后,汪某并没有将这笔钱用于公司运营,而是偿还了先前欠下的债务。一年后银行借款到期,汪某的理想化期望又一次落空,由于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汪某选择了外逃,直到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张店警方提醒,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帮助他人向银行提供虚假的陈述、材料都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知系虚假材料仍然发放贷款,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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