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高 涉事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管道

2016-11-10 10:43:00    作者: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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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去年,楼内的自来水管道漏水严重,居民自费进行了改造。今年赶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就自来水户表改造征求居民意见,随后给出了改造预算费用。

  晨报淄博11月9日讯(记者 孙渤海 报道)去年,楼内的自来水管道漏水严重,居民自费进行了改造。今年赶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单位就自来水户表改造征求居民意见,随后给出了改造预算费用。对此,有居民觉得费用高。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居民觉得费用太高,可继续使用原来的供水管道。

  今天,有张店城中小区东北村的读者向本报反映,14、15号楼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但部分居民认为收费较高。随后,记者来到城中小区东北村15号楼附近,看到一张通知。此通知告知14、15号楼住户,户表外部改造预算费为每户1760元。住在15号楼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两栋楼有近50户居民,“原来用水,都是鲁中房地产的人来抄表、收水费。”因为老化问题,去年夏天,位于地下室的自来水管道突然破裂,漏水非常严重。因此,居民找来施工队,自费更换了楼前总表后的水管。

  “每户摊了2500多元。”小区今年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居民称曾有鲁中房地产和自来水公司的人来问过意见,很多人也愿意进行户表改造,但预算出的改造费用居民却很难接受。王先生表示,他希望还用原来的管道,或者改造费用降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在居民指引下,记者来到了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家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人王女士告诉记者,“通知上所写的室外改造预算费是自来水公司户表改造办给出的,由劳动服务公司告知居民,这笔钱我们不会经手。”王女士说,“如果居民觉得改造费用太高或在一户一表改造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可继续使用原来的供水管道。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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