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5 13:53: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李群 通讯员杨丽)11月3日上午,张店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动员部署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张店区将对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除外)依法严肃查处,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区逐步取消老年代步车非法行为。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燃油观光车”等代步车数量日趋增多,抢占车道,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及违法行为现象日趋突出,由于代步车驾驶人无驾驶执照,并且多为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较少,出行驾驶代步车不按法规,对道路上其他机动车及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代步车的成本较低,安全配置达不到国家要求,安全性能较差,一旦发生事故代步车驾驶人会受到更大的伤害。代步车无法悬挂号牌和通过年检,所以也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问题将由代步车驾驶人自己承担,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
为了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交警大队近日出台了《张店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方案》要求张店交警大队对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除外)依法严肃查处。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划定的进行区域内全面禁止非法代步车的通行。
周村交警大队昨日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城乡结合路段,向广大市民宣传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内容,提醒群众选择合法安全、绿色环保的出行工具,不要购买不合格的代步车,不要驾驶代步车违法上路。(晚报记者张丽)
11月3日、4日,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为群众发放《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致代步车乘坐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并耐心为群众宣讲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驾驶、乘坐代步车的危害性及安全隐患,倡导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代步车,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晚报记者李群 通讯员王紫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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