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警方打击“盗抢骗”行动显神威 抓获犯罪嫌疑人490余人

2016-11-04 17:06:00    作者:王镇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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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自今年4月淄博市公安局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破获“盗抢骗”案件1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0余人,打掉犯罪团伙36个,破获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16串119起,起诉侵财犯罪嫌疑人数量较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17.2%,今年1-9月,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4.2%,其中,“盗抢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4.9%。
  大众网淄博11月4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胡云雷 董雯)自今年4月淄博市公安局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破获“盗抢骗”案件1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0余人,打掉犯罪团伙36个,破获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16串119起,起诉侵财犯罪嫌疑人数量较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上升17.2%,今年1-9月,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4.2%,其中,“盗抢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4.9%。
  合成作战 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
  今年3月,淄博市临淄某小区连续发生两起入户盗窃案件。案发后,公安机关多警联动,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开展侦破工作,迅速锁定了作案人员,并最终将正在异地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赵某抓获。经审查,二人伙同赵某先后窜至我省17个城市,先后流窜多地入户盗窃共作案40余起,盗窃财物价值10万余元。
  今年5月30日凌晨,在张店某小区内发生一起骑摩托车抢包案件。办案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查控和线索研判,认定曾因抢劫、抢夺被打击处理的刘某有重大嫌疑,并于次日将其抓获。经审讯,刘某供述了自2016年5月下旬以来,其窜至张店区、高新区抢夺、抢劫独自行走的背包女性,作案4起的事实。
  为保持打击“盗抢骗”犯罪的高压态势,淄博警方充分发挥市局、分县局合成作战中心和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效能,推进数据、情报、技术、手段、警力、区域合成合作,形成了多警联动、多级合成、精确打击的工作体系,一体指挥、一体联动、快速反应,实现警务资源的聚集融合、效应放大。行动以来,先后破获了特大系列盗窃汽车案、飞车扒货案、冒充警察抢劫敲诈案等一批大要案和系列案件,有力地彰显了公安机关的打击威力。
  技术支撑 确保精准打击效能
  5月10日,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一居民家中被盗,被盗金银首饰、珠宝、现金等价值40余万元。经技术分析和信息研判,周村分局将该案与河北省黄骅市一古董店被盗120余万元字画案件并案侦查。办案民警经过三个月的艰苦奋战,地跨五省九市,辗转万余公里,成功破获了以赵某钢为首的特大团伙系列盗窃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7人,侦破跨省系列盗窃案、抢劫案、诈骗案33起,涉案价值达500余万元,同时带破非法持有枪支案及毒品案,追回被盗赃物名人字画、玉器、金银首饰若干,缴获制式枪两支。
  6月份,沂源县公安局的技术民警通过对现场勘查提取物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白某、刘某两人的数据信息与前不久发生的一起盗窃案数据吻合,遂对二人展开抓捕。据供述,自2016年以来,两人多次流窜到莱芜市、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沂源县等地实施盗窃、抢夺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
  淄博警方以技术为支撑、以信息为导向,积极推进“传统技术+创新技能”同步应用,全市公安机关对未破侵财案件进行集中统一梳理,精确研判,及时主动发现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线索。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规定受理的每起“盗抢骗”案件,必须按照要求勘查现场,全面采集案件现场信息、涉案人员信息和涉案物品信息。目前,全市对盗抢骗类案件勘验率提高到93.6%,力争每起案件都有定案的证据或串并的依据。同时,充分运用“警务云”、警综平台等大数据系统,服务于打击实战,带动了整体打击效能进一步提升,夯实了专项行动基础。
  打防结合 实现打防管控无缝对接
  8月29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到火车站附近某小区实施爬楼入户盗窃,在偷了户主的手机和钱包后逃到楼下时,被派出所巡逻民警抓住。民警将盗窃的财物全部归还失主时,刚打完报警电话的江先生对民警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
  淄博警方坚持打击治理防范多管齐下,切实增强对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推进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参与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治安巡逻、视频巡查、网上管控紧密衔接,有效增强了打防效能。目前,全市四级巡防整建制专业巡逻警力达437人,专职化保安队伍达4471人,群防群治力量达1.8万余人。强化对灰色产业链的专项整治,重点发现与“盗抢骗”犯罪密切关联的收赃、销赃、改装、提供犯罪工具、传授犯罪方法等灰色产业链,联手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破案打击,发现防范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社会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打防管控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尽最大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追赃挽损 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0月25日上午,淄博市义乌小商品城广场上“热闹非凡”,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成果展示暨退赃大会在此举行。广场西侧停放着6台被盗机动车、几十辆电动车、自行车,广场前桌子上摆放着大批高档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和一摞摞现金--这些是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中为群众追回的部分赃款赃物。
  “不久前接到张店公安分局刑警九中队的电话,说车找到了,我还以为是诈骗电话。丢了那么久,我自己都放弃了,真是感谢我们的公安民警。”价值百万元的奥迪Q7四年前被盗,如今失而复得,失主孙先生难掩兴奋之情,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70多岁的刘大爷给退赃大会现场的民警送去了锦旗,感谢张店警方帮他追回了被骗走的五万块钱。“为了给我的孙子找份体面的工作,我几乎是将所有的积蓄都给了骗子,要不是民警帮我找回,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刘大爷激动地说。
  在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追赃挽损”的理念,将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衡量侦查破案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对每起“盗抢骗”案件的涉案财物一追到底,一方面重视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搜查工作,同时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应用在追赃工作中,积极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教育其配合主动退赃。据统计,“盗抢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前段工作基础上,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犯罪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心生产生活。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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