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邻里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竟是为了一棵树

2016-10-27 15:50:00    作者:王镇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某;刘某;杨树;双方当事人;民警
[提要]10月26日,高青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某村有人打架。据了解,10月26日晚,高青县某村村民高某走在回家路上,碰上了同村村民刘某,一见面刘某就提出要砍掉高某种的一棵杨树。

  鲁中网淄博10月27日讯(记者 王镇 通讯员 李媛媛 高文真)10月26日,高青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某村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制止双方争斗。经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斗竟然是因为一棵树。

  据了解,10月26日晚,高青县某村村民高某走在回家路上,碰上了同村村民刘某,一见面刘某就提出要砍掉高某种的一棵杨树。

  为什么刘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呢?这事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0年,高某在村里分配的土地上种了几十棵杨树。两年后,村里收回该土地并建成公墓,同时,给高某重新分配了一块土地。当时,村委考虑到新建公墓里还有高某种植的杨树,因此同意高某以缴纳承包费的方式继续种树。又过了两年,刘某母亲去世,其坟地则紧挨着高某种植的一棵杨树。

  2014年年初,刘某在给母亲上坟时不小心烧坏了这棵杨树。此后,高某与刘某见面后,总是因这棵树的去留问题各执己见。直到今年10月26日,双方再见面,刘某坚持说树挡住了其母亲的坟墓,要求高某挪走,否则就把树砍掉,高某则要求刘某赔偿被烧坏的树。双方谁也不相让,高某说:“你要把树砍了,我就要了你的命!”刘某也急了,说:“今晚上我就给你砍了去!”高某听后二话不说,上前搂住刘某的脖子,将其放倒在地,抡起拳头朝刘某的面部、头部打去。

  目前,经民警耐心疏导,高某同意将树清除,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双方当事人已握手言和,多年积怨也随之化解。

  本案中,双方因一棵树发生争斗不仅问题没有解决,更是伤了邻里和气。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居民,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忌动粗、用拳头说话,应本着忍让、宽容的心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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