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4 14:16: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被撞三轮车
蓝色轿车事故后遗留的车辆碎片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姚文浩)本报10月22日新闻报道中提到的肇事逃逸蓝色哈飞路宝找到了,该车挂鲁M牌照,在证据面前,车主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昨天记者从高青交警大队了解到,高青交警连续奋战9天,最终将这起死亡逃逸案件侦破。目前,张某已被送往高青县拘留所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逃逸 现场仅留两块碎片
2016年10月13日晚19时20分许,高青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几分钟前,在李中路小张家村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驾驶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在路中间有一辆三轮电动车,前半部分有明显撞击痕迹,已经严重变形,三轮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在距离电动三轮车几米远的地方,有一条七八米长的刹车痕迹,并有一块蓝色车辆碎片和一块车灯碎片,肇事车辆及肇事者不在现场,不知去向。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初步确定,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车辆为蓝色,车身有受损痕迹。由于事发当时天色已黑,附近也没有目击者,现场遗留线索十分模糊,难以确定肇事车辆车型、号牌等详细情况,案情比较复杂。
调取监控 最终确定“哈飞路宝”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通过调取事故发生前后周围的监控录像看到,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从事故地点向西行驶约50米后,右转向北进入东石村,后去向不明。民警随即进行走访调查,未取得有效信息。
10月14日,民警携带现场肇事车散落碎片到修理厂,经询问并进行车型比对后,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2005年或2006年老款哈飞路宝轿车,掉落碎片为车辆前方左侧保险杠及车灯碎片。随后几天,办案民警联系车管民警,调取了所有在高青县注册登记的哈飞蓝色路宝轿车信息。
经过查询,高青县共有7辆轿车符合求证信息,但办案民警逐一排查,却未发现可疑车辆。10月18日,民警从医院了解到,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至此,案情陷入僵局。随后,高青交警大队通过本报向全城发出通缉肇事车辆的信息。
加大排查 肇事车辆最终“现形”
确定肇事车辆车型后,办案民警对事故现场扩大范围进行视频搜索和监控排查,并将排查时间向前推移,对在事故发生日期之前较长时间内的卡口数据进行搜索排查,查看是否有蓝色轿车经常经过事故现场或周围区域。通过4个工作日连续不断地信息数据排查比对,终于,有了线索。
10月22日上午,在庆淄路宋张路口卡口,民警发现一辆蓝色哈飞路宝轿车,于案发前一天,也就是10月12日早6时52分经过该路口,该车未悬挂号牌,但与肇事车辆车型十分吻合。办案民警立即将其作为重点嫌疑车辆,并对宋张路口卡口13日所有数据进行进一步梳理排查,查看该轿车是否再次经过该路口。最终,办案民警发现,该车于13日晚19时20分许,也就是事故发生后几分钟经过该路口,且车前方左侧车灯无灯光,并已悬挂了鲁M号牌。
经进一步确认,这辆悬挂着鲁M牌照的蓝色轿车与肇事车辆信息十分吻合,存在重大嫌疑。卡口数据也显示,该车于事故发生当晚经过事故现场,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办案民警立即通过车辆号牌调取该车信息,并联系车主张某,对其进行强制传唤。
证据确凿 肇事司机终于认罪
10月22日下午,张某来到高青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询问,并对张某的蓝色路宝轿车进行痕迹比对,确认张某正是10月13日发生交通事故致张某某死亡的驾车逃逸者。
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目前,张某已被送往县拘留所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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