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 09:49: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原标题:他比自己身份证“年长5岁” 想改过来挺麻烦
桓台一村民拿着退伍证变更年龄 户籍部门: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晨报淄博10月20日讯(记者 陈鹏飞 报道) 桓台县马桥镇东圈村孙先生是一名退休职工,孙先生称自己今年已经68岁了,但身份证显示孙先生只有63岁。孙先生当了8年兵,根据相关规定,退休后年满70岁有相应补助,马桥镇针对年满70岁的老人也有相关补助。孙先生说,“等身份证上的年龄到70岁,我都已经75岁了。”
10月17日10:00左右,记者在马桥派出所门前见到了孙先生。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已经68岁,但身份证上的年龄只有63岁,他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在桓台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户籍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派出所里只有孙先生1981年之后的户籍档案,1981年之前的档案在东圈村,派出所户籍档案中孙先生的年龄与身份证上的年龄一致,如果想进行身份证出生日期变更,孙先生要出示1981年之前的相关档案。
孙先生表示,他有退伍证、桓台县武装部开具的证明等材料,这些文件都可以佐证其真实年龄。
记者看到,孙先生退伍证上的出生年月是1949年2月,入伍时间是1970年1月。户籍室的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规定,孙先生必须要提供1981之前的档案,比如户口登记卡等相关证明才可以,退伍证是不能作为年龄变更依据的。孙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办理身份证之前有一张户口登记卡,这个登记卡一直由东圈大队(东圈村)保管,当时办身份证的时候由大队向派出所提供户籍材料,大队上报材料后,孙先生就变成了1954年出生。
东圈村村委会的孙书记告诉记者,当时登记错误可能是大队记录失误导致的,目前村里没有孙先生的户口登记卡,当时的相关负责人有的已经去世,具体情况很难确认。
当天下午,桓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户政室民警告诉孙先生,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规定,公民的出生日期不可变更,因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出生日期有误的,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足以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申请更正。根据孙先生的实际情况,应该出具原始凭证材料,或者提供存在逻辑关系错误的材料。
民警表示,可以证明孙先生实际年龄的原始材料就是户口登记卡,但孙先生的户口登记卡已经丢失,所以目前无法为孙先生变更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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