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十余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查处隐患870条

2016-10-20 13:55:00    作者:董振霞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住宅楼 旧村改造 工程款 实名制 施工总承包
[提要]昨天,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检查情况,一大批违法违规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870条质量安全隐患。通报表示,凡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1到10万元罚款。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昨天,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2016年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二次检查情况,一大批违法违规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870条质量安全隐患。据悉,本次检查是8月29日至9月14日进行的,共检查市直30个在建工程,区县36个在建工程,抽查区县10个竣工工程,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6份,责令停止施工工程十余个,督促整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隐患870条。

  检查发现,除部分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外,部分项目进出车辆清洗不到位、效果差,监控视频保留不足30天、无法回放查看,裸露地块、砂土覆盖不严;部分项目渣土车驶离现场时未按要求覆盖;多数项目未定时洒水降尘。通报表示,凡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1到10万元罚款。

  检查发现,部分工程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落实不到位,其中部分建设单位未单独列支工资性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工资性工程款拨付比例不足;部分施工单位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花名册不真实,未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现金发放工资的未留存影像资料。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款的,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对单位记入信用不良行为;连续出现两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并承担因停工造成的各项费用;对未停工整改擅自施工的,会同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暂停招标资格,后续建设项目不再享受优惠政策。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月核算工程量、按月发放工资的,要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限制投标资格。

  停工工程包括王舍社区旧村改造12#-18#楼、2#地下车库;台头新村9#、12#楼;马尚镇班家村7#楼;世源广场(小高村旧村改造)9#、10#、13#楼工程;张店区马尚镇西寨社区旧村改造居民还迁房B3、B4#住宅楼;店子社区居民还迁房项目7#住宅楼;幸福花园3#村民安置楼;淄博万杰康复医院病房楼;金山冯家片区B3#住宅楼;高青县常家镇大庄村、孟李村旧村改造项目3A#楼工程;中房翡翠山居J7#住宅楼;恒景绿洲小区6#住宅楼。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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