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9 11:22: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王艺瑾)张店区开始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了,凡是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有补贴。昨天张店区民政局表示,目前,津贴发放已开始,每人每年200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领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底,张店区政府出台了一项惠民政策,规定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也可领取高龄津贴,该政策完善了该区老年人优待制度,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据统计,截至目前,张店区有13437位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可申领高龄津贴,高龄津贴资金现在已发放到各镇、街道办事处。老人(或代办人)在领取高龄津贴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详细填写《张店区80-89周岁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在发放津贴的同时,工作人员将按照村居初审、镇办审核程序做好老人的户籍、身份证等材料的验收、存档工作。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今年首次增加了80至89岁年龄段的高龄津贴,有部分老年人不了解新政策,从而没有申报资料。民政部门提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向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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