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5 10:21: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业主质疑物业费涨价程序不规范 物价部门介入处理
以前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按每平方米0.45元的标准收;现在,新物业入驻半年后,贴出了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标准有些低,无法保证物业管理正常运转。业主称,物业已开始按上浮后的价格收费,质疑其程序不合理。目前,物价部门已介入处理。
“我是张店尚文苑小区的业主,前段时间物业贴了通知,说要提高物业费,这个月交物业费的时候已经涨了。”今天,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拨打本报3585000新闻热线表示,不少业主都觉得这么涨物业费不太合理。
在该小区大门口,贴着一张涨物业费的通知,记者在上面看到这样的内容:按照淄博市物业管理三星级标准执行,自2016年10月1日起,物业管理费用平均每平方米提高0.3元。业主告诉记者,物业费原来是按每平方米0.45元收的,物业要涨0.3元的话,他们觉得0.75元的标准偏高。
“这个不应该说涨就涨吧,有没有征得业主同意?”有业主认为,就算是要涨价,小区配套和相应的物业服务也得匹配,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涨价是不合适的。
记者到物业公司采访时,碰到了刚交完物业费的一名业主。记者在收费收据上看到,8月份的服务费单价为0.45元,9月份则涨到了0.56元。在物业公司门口贴着一张收费通知,上面写着国庆期间按新收费标准的7.5折优惠收取物业管理费,执行至2016年年底。记者算了一下,0.75元的7.5折刚好是0.56元。
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9-12月份为收费过渡期,物业服务标准也在向三星级过渡。“今年4月份,原来的物业因亏损撤出,我们从5月份入驻小区,到目前已在基础、绿化、楼顶防水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徐先生说,通过测算,原先的物业费标准很难维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经张贴公示、召集部分业主商讨等方式决定提高物业费,“2000多户业主有1000多户已经签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面有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的条款。”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业主了解到,有人已签协议并知道其中内容,也有人未签协议,并不清楚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
随后,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物业上涨物业费,须及时向业主公示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在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据了解,该物业公司的新收费标准尚未进行备案,物价部门已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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