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发通知 自12月1日起ATM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

2016-10-09 10:14:00    作者:孙渤海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知 关键字段 央行 可撤销 ATM
[提要]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转账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晨报淄博10月8日讯(记者 孙渤海 报道)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转账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全面推进账户实名制管理,《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同时,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银行对本银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通知》加强了对异常开户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针对不法分子指导受骗者通过英语界面转账的情形,《通知》指出,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为个人办理转账业务的,应当增加汉语语音提示,并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非汉语提示界面应当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关键字段提供汉语提示,无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转账。

  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这一措施是特定阶段、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转移之前。

  为规范受理终端管理,《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其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