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4 14:21: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9月13日讯(记者 刘文思 报道)如果中秋节遇到加班,加班费怎么算?记者今天梳理发现,根据淄博市6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在淄博中秋节加班三天至少能拿445元加班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9月1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9月16日、9月17日(星期五、星期六)为休息日(公休日);9月1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9月15日中秋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9月16日、9月17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从6月1日起,淄博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将按照不同区域分别为1710元、1550元、1390元。按照其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1.75天计算,9月15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1390÷21.75×300%=191元;9月16日或9月17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每日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1390÷21.75×200%=127元。也就是说,在淄博中秋节假期三天内都上班,不安排补休,加班费最少也得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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