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3 11:23: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张营)记者昨日获悉,张店区城管执法局在中心城区共青团路、金晶大道、和平路等15条路段设置了临时月饼销售点。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市民可在家门口就近购买价廉物美的月饼。
张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科科长赵洪海告诉记者,临时销售点业户经营时需要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维护周围环境卫生,不得噪音扰民,不妨碍车辆通行,不能超出规定位置占道经营。对允许临时经营的路段,城管各中队将加强管理,定点、限时规范经营,对未经批准的路段严禁私自摆摊设点。此外,15条“月饼街”属临时性设置,经营时间截止到9月15日,中秋节以后不再允许摆摊设点。
15条路段临时月饼销售点:
1 共青团路 淄博饭店南门 2 金晶大道 淄博饭店东门 3 和平路 重庆路——北京路 4 义乌西街 华光路——联通路 5 张南路 工业路——街果园 6 世纪路南段 昌国路——华福大道 7 城东路 昌国路——汇沣路 8 共青团路 西二路交叉口 9 杏园路 洪沟西街路口 10 洪沟路 东二路与洪沟路交叉口 11 西四路北段 淄博烟草公司以东 12 王舍路 植物园南门 13 兴学街 兴学街与金晶大道交叉口 14 步行商业街 商场路——共青团路 15 明清街 华光路口(车管所附近)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