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总工会聘28名工资协商指导员 维护职工权益

2016-09-10 19:47: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总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
[提要]9月9日,淄博市总工会、市司法局举行淄博市第二届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和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任仪式。

  大众网淄博9月9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张琳琳)9月9日,淄博市总工会、市司法局举行淄博市第二届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和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任仪式。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树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区县总工会、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市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员和工资协商专职指导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第一届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五年来工作情况,并聘任19名律师和28名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律师和指导员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王树槐就壮大工会社会化专业化维权力量,推动全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意见。强化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新形势下,各级工会组织要攥紧工会法律工作这把钥匙,牢记基本职责,突出维权主业,增强机遇意识,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对群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工会法律工作中去。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两项“机制”、一个“平台”,积极应对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王树槐要求,全面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全力抓好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育过硬的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典型。把工资集体协商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工作导向、工作重点、工作力量上予以倾斜,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扎实推动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用好工会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借助社会资源为工会维权事业服务。要织密职工维权网络,将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纳入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多措并举开展工会系统“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的作用。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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