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6 17:43: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袁一军 通讯员毕宵燕)在享受了一个多月的蓝天白云后,9月4日起,天空变脸,灰蒙蒙的颜色令人压抑。9月5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呼吁市民减少户外运动,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指出,根据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目前我市空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并预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计未来24小时将高于201,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响应,鉴于全市范围内PM10浓度持续较高,全市施工工地立即启动Ⅲ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呼吁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建成区禁行渣土运输车;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化工、钢铁、水泥、建陶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