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0年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实现大病不出县

2016-08-12 10:0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分级诊疗
[提要]记者从淄博市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5〕55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目录(第一批)

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目录(第一批)

    大众网淄博812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555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2016年,在试点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分级诊疗开展的区域和病种数,区县实现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2017年,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 实现大病不出县

  《意见》要求,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为主;县级综合、中医、妇幼保健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专科诊疗为主,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三级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和常见病一般诊疗服务。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中心镇卫生院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能力。到2017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的比例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管理制度,在岗位设置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到2017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不低于30%

  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淄博市智慧医疗工程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全市分级诊疗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医疗协同等服务。到2017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镇卫生院。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实行按病种付费

  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不低于65%

  发挥医保对医疗行为的调控引导作用。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补偿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补偿费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原则上相差不低于10%;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医保报销比例至少降低10%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6年,力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30%以上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到2017年,全面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付费方式。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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