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可获4000元救助

2016-08-04 12:50: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城乡;低保;本科;救助
[提要]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在8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石淇炜)昨天记者从张店区民政局获悉,2016年度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可获4000元救助金。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在8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

  张店区民政局表示,凡是张店区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在8月20日前,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并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

  据悉,经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大学生,每人可领取一次性救助金4000元。张店区民政局将在9月10日前将救助金发放到大学生手中,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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