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淄博市纪委监察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六次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
淄博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张华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淄博市部分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
大众网淄博7月28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淄博市纪委监察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六次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问责典型问题。记者了解到,1-6月,淄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84件,立案6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4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5人。
7月28日下午,淄博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在齐盛宾馆举行。淄博市部分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并就各自关注的生态淄博建设、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省委巡视“回头看”、案件公开等涉及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淄博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现场解答。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淄博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尊崇党章,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有机统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层层传导压力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淄博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上。淄博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淄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通过承诺践诺、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由淄博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逐一反馈、督促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述廉述责、责任追究等,督促和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治“四风”查“微腐败” 查处科级违纪案件105起
淄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四风”问题顽固和变通变异新情况,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先后组织明察暗访40余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20余个,处理4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上半年,淄博市纪委分12批公开通报56起典型案件。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查处力度,出台《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镇、街道纪委承办、区县纪委主办、市纪委督办工作责任,紧盯村“官”腐败、“小”官大贪“两类人”,严查“四风”不收手、涉农惠农资金乱伸手、审批执法乱插手、便民利民不出手“四类事”,坚决消灭镇、街纪委“零立案”和“零处分”。
上半年,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5起、处分126人,分别占查处案件数和处分人数的16.8%、19.3%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严格纪律审查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4人
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1-6月,淄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84件,同比下降18.3%;立案624件,同比增长137.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4人,同比增长179.5%,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5人。
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求,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巡查监督过程中,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问题,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典型案件及其教训进行通报。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力度,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教育监督 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狠抓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淄博市纪委组织全市25万余名党员就践行《准则》《条例》签字背书、作出承诺,2500余名副处至副厅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开展“廉洁齐家树清风”活动,发出廉洁齐家倡议,搭建廉洁齐家短信提醒平台,拍摄《桓台新城王氏家规:忠勤报国洁己爱民》专题片,引导党员干部及家属营造醇正家风。
深化专题述廉述责工作,组织19名区县党委政府“一把手”、9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淄博市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述责,接受质询评议;8个区县纪委分别组织112名区县党政班子成员、99名镇街和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
健全完善巡查监督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对21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开展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