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全面推进城乡校长教师轮岗

2016-07-23 11:07:00    作者: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校长;教师;轮岗;制度
[提要]昨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0%的专任教师参与城乡学校交流轮岗。

    原标题: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 淄博全面推进城乡校长教师轮岗 

    晨报淄博7月22日讯(记者 张敏 徐鹏 通讯员  周扬 庞佳欣 )昨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0%的专任教师参与城乡学校交流轮岗。

  推进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制改革 

  据了解,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加强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区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

  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中小学有空编的区县,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中小学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区县,可在辖区事业单位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辖区内难以调剂的,可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对现占用教师编制的乡镇教育管理人员,应当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分流。

  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各区县新招聘教师应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求,原则上到城区学校顶岗实习1-2年后返回乡村学校任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可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公开招聘,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6年起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力争用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由同级财政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0%的专任教师参与城乡学校交流轮岗。在集中帮扶高青县教育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起组织实施帮扶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和淄博经济开发区教育计划。乡村学校校长岗位空出后,一律在区县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组织选派等方式选拔,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副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积极推行乡镇(或学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城乡发展共同体等)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等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实现优质师资共享,并由乡镇统筹协调相关学校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 

  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利用各地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利时机,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各区县要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结合实际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通过3—5年努力,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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