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开始了

2016-07-19 11:12: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提要]昨日记者获悉,自7月1日起,淄川区2016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开始。
    晚报讯 (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王星)昨日记者获悉,自7月1日起,淄川区2016年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开始。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补缴工作与去年相比有两个变化:一是材料初审地点的变更。为方便群众,淄川区人社局将以个人身份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材料初审工作下沉到了各镇、街道人社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仍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申报);二是缴费金额的变更。以个人身份补缴,均以补缴时我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2016年度补缴1年需要6984元;补缴10年需要69840元;补缴15年需要104760元。
  淄川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个体征缴科电话:5289032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电话:
  双杨镇:5493159    洪山镇:5810090
  开发区:5415157    罗村镇:2275992
  龙泉镇:5880568    寨里镇:5617603
  太河镇:5081148    岭子镇:5580641
  西河镇:5512026    昆仑镇:5780001
  将军路街道:5756017  松龄路街道:5157622
  般阳路街道:5132866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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