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检察院公布4起案件 4人因挪用公款、受贿被判刑

2016-07-16 14:04: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川检察院;公款;受贿
[提要]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布4起案件,涉及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案情。

    大众网淄博715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布4起案件,涉及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案情。

    近日,由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原处长袁伟明涉嫌受贿一案,被告人袁伟明一审被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由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川区龙泉镇泉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徐修国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被告人徐修国一审被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由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矿集团埠村煤矿信息中心原主任齐玉建受贿一案,被告人齐玉建一审被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由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张店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化验室原主任郑萍受贿一案,被告人郑萍一审被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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