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3 14:29: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 刘光斌) 1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张店金晶大道与共青团路路口发生一起事故,伤者右腿受重伤,现正在医院进行救治。
11日上午,齐鲁晚报记者根据市民热线反映赶到张店金晶大道与共青团路东路口,一辆139路电动公交车停在路边,该车右后轮下一片血迹,旁边则是一辆自行车。据路边市民介绍,伤者已经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据一名目击者介绍,该事故大约发生在1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当时,事故车辆139路公交车从共青团路上由西向东直行驶过该路口,而公交车右侧,则有一名约60岁左右的女子骑着自行车与之同行。事故就发生在双方进入路口东侧的共青团路的一刹那。
齐鲁晚报记者看到,事故路口处由于在进行地面沥青罩面施工,车道上放置了多个可移动塑料路锥。“自行车就是为了躲避路锥,才与同行的公交车发生刮擦。”目击者称
“目前我们已经调取了沿街商铺的监控,事故的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张店交警大队一位民警介绍说。
随后齐鲁晚报记者从市中心医院了解到,“伤者右腿肌肉和软骨组织受损非常严重,医院在收到患者后已经开展手术。”截至记者发稿前,患者尚在手术之中。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