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9 11:51:00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6月17日讯(记者 刘文思 报道)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6〕118号),发布了2016年淄博市企业工资指导线。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5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938元为基数确定。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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