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15:28: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是我市博士后工作开展以来出台的首个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对博士后站的奖励政策,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获得建站资助。
《管理办法》重点对工作站的设立、建站后的管理、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对博士后站的奖励政策,一是对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建站资助。二是企业博士后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5万元的启动资金。三是对于企业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的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达到10万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自2001年设立第一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来,目前共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7家、分站11家,设站数量居全省前列,进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60余人。各设站企业先后投入博士后科研经费3.2亿元,承担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际科技合作等国家级重大项目184项,获得国家、省各类基金资助194万元,授权专利52项。该办法的出台,将对我市高层次研究型青年人才的引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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